汪起鳳(),字來虞,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九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百六十六名,三甲第六十名進士。授揭陽縣知縣,三十五年(1607年)丁憂。服闋,三十八年(1610年)起為邯鄲縣知縣,三十九年(1611年)升工部營繕司主事,管山西木廠,論劾宦官縱役盜木,四十三年(1615年)升員外郎,同年升郎中。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分巡南瑞,妖民程鵬聚眾,推舉寧藩宗室朱謀坒為盟主,僭稱偽號,汪起鳳擒捕並杖殺程鵬等,天啟二年(1622年)升江西按察使,贛州府兵鼓譟,驅逐參將夏永清,焚毀府署,汪起鳳擒捕為首者,事始定。
天啟三年(1623年)九月升廣東右布政使,天啟四年(1624年)升廣東左布政使。時值歲荒,闔郡饑民洶洶,汪起鳳下車即為調劑,首率諸司捐賑,人心遂安。又通西粵米商,請督府各給符牒,俾税關毋得榷及米粟,於是米商大集,米價日減。先是軍食多不即發,數至脫巾。汪起鳳剔夙弊,度支如期,士以宿飽。海寇劉香老等作亂,用兵惠潮,前後轉餉不匱,賊平,論功居首。歲運雜料赴都,向皆衛弁鑽營,往往乾沒,至是悉罷。軍官不用,以賢能佐貳督之,遂著為例。有奸民依託勢豪,告承雜餉者,諭令彙領給帖,俟諸奸悉集,均與杖,荷校而出,人大稱快。蒞任六載,恩威並著,舉卓異,推浙江巡撫。以不附璫,忤魏忠賢,且粵東獨無魏忠賢祠,益怒,矯旨誣以依傍門戶,與兩廣總督何士晉同日奪職,冠帶閒住。
崇禎三年(1630年)起復原職,崇禎四年(1631年)卒於官,入祀廣州府名宦祠。
家族
曾祖汪桂;祖父汪源深;父汪禧。母周氏。慈侍下。兄汪起龍,弟汪起鶴。妻徐氏。曾孫汪士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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