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

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是2012年依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成立的,旨在通过在渔业管理中采用预防性方法和生态系统方法,确保公约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得以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并以此保护区域海洋生态系统。

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
公约对养护管理的原则、途径和措施等作了规定,并设立了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

會員
澳大利亚、伯利兹、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库克群岛、古巴、厄瓜多尔、欧盟、丹麦(代表法罗群岛)、大韩民国、新西兰、巴拿马、秘鲁、俄罗斯、中華臺北、美国、瓦努阿图。

此外库拉索和利比里亚作为合作非缔约方(CNCPs),安哥拉、哥伦比亚、法国(代表其大洋洲领土)、日本和汤加及15个跨政府组织、28个非政府组织为其观察员。

组织结构
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包括委员会,各分委会和秘书处。
委员会
每一缔约方应为委员会成员,并任命一名代表,可由副代表、专家顾问陪同。委员会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分委会

  • 科学分委会
  • 执法和技术分委会
  • 东部次区域管理分委会
  • 西部次区域管理分委会
  • 财务和行政分委会

参考文献
区域性渔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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