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二江(),笔名元江,男性,山东寿光人,1970年参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作家。曾任中共十堰市党委常委、丹江口市市委书记,中共天门市市委书记等职务;2001年接受中共湖北省纪委调查,并因贪污受贿二罪被判囚15年。
生平
张二江早年在武汉大学历史系就读,期间曾担任武汉大学校学生会主席
检方指控张二江利用担任丹江口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天门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大量贿赂;贪污公款;与100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政治上搞“浮夸风”;搞权色交易。张二江则否认受贿指控。2002年9月,张二江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期间曾在洪山监狱、琴断口监狱服刑,致力于研究《诗经》、《尚书》、《孙子兵法》等典籍,并最终于2010年11月刑满释放,其出狱后生活平淡,经营着一家小茶馆,不愿过问时事。
參考资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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