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作品列表

以下是李斯特·费伦茨的作品列表,預計分別以作品編號、曲類排列,以供查找之便。

概說
作曲家李斯特的一生堪稱多產,其大部分的作品為鋼琴所作,技術水平極高。他有改編自己及他人作品的習慣,許多作品都有不只一個版本(或鋼琴,或樂團),在他最出名的作品中,則展現了其天賦與原創性。此外,李斯特參考了既有的變奏曲曲式,以及華格納提出的「主導動機」,使他在主題變形、發展方面的創新手法堪稱前無古人。

承上,李斯特的改編作品甚為可觀,這包括了校訂與釋義、重新配器,甚至以其他作曲家的原創主題發想的幻想曲作品等。為舒伯特藝術歌曲(如《魔王》)、白遼士《幻想交響曲》,貝多芬全本交響曲,以及巴赫管風琴作品的改編,甚至部份的華格納作品改編等,都是出自李斯特之手。事實上,自過往作品中找尋「靈感」,並不是李斯特的專利,而是行之有年的音樂寫作手法,舉凡巴赫、莫扎特、貝多芬,甚至時代相當的罗伯特·舒曼,都有類似的紀錄,而李斯特卻特別因為這點而受到《音樂廣訊報》批評:

李斯特並沒有忽視這些意見,而是承諾他很快會寫作新的作品。《但丁》、《浮士德》以及B小調奏鳴曲都是應運而生的傑作,但李斯特其實未曾停止改編的習慣,直到他逝世前仍繼續寫作這一類作品。在過程中,李斯特也經常「修正」了他人作品的「陋習」,他自旋律、和聲等方面著手,力圖使改編後的作品更加動聽。

其創作的另一特點,便是顯著的「標題音樂」特性,以其交響詩作品為代表。李斯特實際上是標題音樂的響應者,而非發明者,。「標題音樂」的主張與手法在當代為爱德华·汉斯力克所反對,李斯特曾為文回應:並非所有的音樂都是標題音樂,然而若能使其更容易被理解,應該為作品加上一標題。

按編號
註:李斯特本人曾使用作品號(Opus)指陳特定作品,但現已罕用。目前最為常見的,是1960年代的系統(為格罗夫辞典所撰,以S.代表),另外還有1931年完成的系統(以R.代表)。

按曲類
獨奏
*李斯特安慰曲
*《超技練習曲》,S.139

  • ,作品S. 141

** 第三曲《鐘》

  • 《巡禮之年》

** 第一年:瑞士,作品S. 160
** 第二年:義大利,作品S. 161
** 補集:威尼斯與拿坡里,作品S. 162
** 第三年,作品S. 163

  • 匈牙利狂想曲,作品S. 244

** 第2號,C小調

  • B小調奏鳴曲

管弦樂

  • 第3號交響詩《前奏曲》,作品S. 97
  • E大調第1號鋼琴協奏曲,作品S. 124
  • A大調第2號鋼琴協奏曲,作品S. 125

參考資料
;參照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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