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倉美咲失蹤案

小倉美咲失蹤案是在2019年9月21日,發生於日本山梨縣道志村的一起兒童失蹤案件,當時年僅7歲的女童小倉美咲在當地露營期間失蹤,其後于2022年5月14日被證實死亡。

事件
2019年9月21日,家住千葉縣成田市的7歲女童小倉美咲與父母和在育兒小組認識的成員,一共27人在當日中午12點15分到達位於山梨縣道志村的椿莊汽車露營地(椿荘オートキャンプ場)露營。在15點35分左右,其中9名小孩子前往離營地約150米的附近一條小河游玩,小倉美咲則在5分鐘后一個人追趕過去。15點50分左右,家長們到小河邊去迎接女童和其他小孩子;其后在16點發現女童失蹤,並於17點向警方報案。

母親報警後,山梨縣警和消防隊、自衛隊在女童失蹤地點連續多日展開大規模搜索,但都毫無所獲,就連一名參與尋找的志願者都曾一度失蹤(後尋獲)。山梨縣警於9月30日對外公布女童的照片,而搜救行動於10月6日終止。2020年9月21日,日本警方對該案件重新展開搜索。警方接報后重新開展大規模搜索,並于4月底至5月初期間在沼澤附近陸續發現懷疑屬於女童的襪子、運動鞋和部分遺骸。5月12日,警方發佈了對頭骨破片的线粒体DNA鑒定結果,證實該破片裏的线粒体DNA與女童的母親相同。5月14日,警方再公佈對另一片遺骸的DNA测序結果,證實該遺骸屬於小倉美咲,亦同時證實小倉美咲已經不幸去世,並於2020年11月4日被起訴。

在2021年2月25日的首次公審中,該男子否認起訴內容,並辯稱:「我完全不認為這構成名譽毀損」,甚至表示:「寫這些內容有什麼錯?」。

11月25日,千葉地方法院進行了求刑公審,檢察官指出:「這行為惡質且對受害者的影響極其重大」。檢察方指出,該男子以中傷A的母親為手段,藉此吸引部落格讀者的注意力,進一步加深小倉美咲母親因孩子失蹤而受到的精神打擊,因此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另一方面,辯護律師則主張,被告行為缺乏充分證據證明,要求判無罪。即便被告確實進行了相關行為,辯方也主張:「此行為並未直接降低小倉美咲母親的社會評價」,並要求給予緩刑判決。

恐嚇
靜岡縣函南町一名31歲的自稱建築工人男子,透過小倉美咲的母親的Facebook帳號發送恐嚇性私訊,包括「妳就是兇手吧,我要殺了妳」以及「我會去殺妳」等內容,涉嫌恐嚇而遭到逮捕。

2020年10月19日,千葉地方法院對該案件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被告基於毫無根據的信息,出於身為旁觀者的憤怒而進行威脅,行為陰險且缺乏可諒解的動機。然而,考量到被告無前科,且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檢方對此的求刑為6個月。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