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整法

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是1933年5月12日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通過的一项美国法律,旨在通过减少农产品盈余来提高农产品价格。政府购买家畜進行屠宰,并向农民支付補貼,使農民不在自家的部分土地上种植農作物。这些补贴的资金来自于对农产品加工公司征收的税收。美国农业部根據农业调整法设立了农业调整管理局,负责监督补贴的分發 。

历史命运
1936年1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巴特勒案(United States v. Butler)中以6票对3票裁定《农业调整法》违宪。法院认为,国会通过加工税来补贴农民的行为超出了其征税权,且农业调控属于各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无权干预。1938年,国会通过了新的《农业调整法》,该法案由联邦财政直接拨款,不再依赖加工税,从而规避了宪法争议,成为美国现代农业政策的基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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