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鳳儀 (崇禎進士)

林鳳儀(),字朝陽,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林鳳儀是崇禎六年(1633年)福建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十年(1637年)成進士,兵部觀政,十二年獲授戶部主事,轉員外郎、掌三司郎中,清點京衛月糧時發現籍官都是虛報,曾說:「戶部尚書為何不入告!」憂憤得打算辭官,適逢青州有旱蝗和流寇,朝廷讓他出任知府,他就任後立刻虔禱,雨水很快降下;又在當地釐清宿弊、釋放滯獄、寬免贖鍰,當年沒有發生蝗災。

由於他拒絕干牘,讓權貴厭惡,鹽使又前來苛責款迎,林鳳儀因此告歸,首輔打算疏留被他推辭,回家時只有圖書數篋,說:「我留下清白給子孫。」隆武年間,朝廷起用他為戶部河南司郎中,到八十六歲時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嘉慶《同安縣志》·卷三十一·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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