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死刑制度

汶萊死刑制度是指文莱的死刑制度,尽管自1984年该国独立以来还没有执行过死刑。上次在文莱执行死刑是在1957年,当时该国仍是大英帝国的保护国。

文莱的死罪包括谋杀、恐怖主义、贩毒、教唆自杀、纵火、绑架、叛国、叛变、作伪证以及截至2019年的同性恋。2014年4月,文莱颁布了一项新的刑法,实施了伊斯兰教法的内容,并对通奸、鸡奸、强奸、叛教、亵渎和侮辱伊斯兰教规定了死刑(石刑)。

在文莱,合法的处决方式是绞刑,自2014年起,石刑也合法了。2009年有一个死刑判决被减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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