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 (通判)

永慶,鑲紅旗包衣漢軍烏林大佐領下人,清朝地方官。

由監生考取繙繹筆帖式,工部行走,補授刑部八品筆帖式,銓補刑部司獄,乾隆十八年外任順慶府通判,移駐大溪口,乾隆二十九年署四川順慶府岳池縣知縣。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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