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鳴玉(),字六端,號薳澨,湖廣承天府沔陽州景陵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鳴玉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庶吉士,四年轉任兵科給事中,管皇城,五年升工科右,管厂库,巡青,六年升吏科左,巡视京营,以正直聞名,魏閹憎恨他不依附,被外任陕西隴西道副使,臨行前依然上疏數千言指責朝廷奸人,抵任時適逢久旱,部下卻犯禁採礦,他獨自馳諭對方:「良民已受苦良久,不應再恐懼官員,立刻停止採礦,否則誅殺你!」又在烈日披髮徒步禱告,很快大雨降下,嘯聚解散,人民歡呼說:「觀察生我,不然已經被殺了。」六年升隴右道副使,七年升陕西参政。
崇禎帝即位,特旨起用王鳴玉為刑科左給事中,因為讓囚犯逃脫失職外調,二年降为江西按察司知事,五年升任工部主事,八年改礼部祠祭司主事,升禮部精膳司郎中,不久稱病辭官。
家族
曾祖王世爵。祖父王栢,诰赠中大夫陕西右参政。父王道弘,敕封文林郎兵科給事中,誥封中大夫陕西右參政。
參考文獻
*民國《天門縣志》·卷九
*民國《天門縣志》·卷十四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梁本)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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