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城

李石城(),為1952年白色恐怖事件「鹿窟事件」的受難人,年僅17歲遭逮捕入獄,入獄十多年(1953—1963)。出獄後擔任煤礦工26年6個月,後轉職擔任禮儀師。並於2000年在水源路大崎腳自費建「抗日忠烈紀念碑」,弔祭罹難抗日義士。

早年
李氏家族源自福建省泉州府,本是居於淡水,來台第三代搬至汐止大崎頭。父親李港曾與家族共同參加陳秋菊的抗日軍。李石城於1935年出生,家鄉地址原為「台北州七星郡汐止街康誥坑三百零七番地」,戰後則改成「台北縣汐止鎮白雲里十八鄰一四四號」。據李石城自述,他於1952年12月19日被鄰居廖賜告知已有人遭抓捕,本想去一斜坑通報他人,卻在半途中得知礦坑內的人都被抓了,於是開始逃亡。至於為何會有這樣的狀況,李石城覺得可能是隔壁房的犯人要被槍斃,但開庭的通知是一起拿來,看守以為是通通都要槍決的,才會把李石城抬出去。

作品
李石城著,《八十憶往—李石城回憶錄:鹿窟風雲》,台中市:白象文化出版社,2015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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