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光祜

韓光祜(),字德徵,號嵾嶺篸嶺),湖廣襄阳府光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吏部觀政,二十九年任常州府推官,三十五年行取,擢户科给事中,劾内监陈永寿采木滥估,工部裁数尚浮,为永寿颐指。三十八年,奉命册封襄府兰阳王妃。四十年典試江西。四十三年以右给事中掌吏科署印。四十五年以党争免官。天启元年(1621年),起升通政使司右参议,尋升太常寺少卿。二年改大理寺右少卿,旋以右佥都御史巡撫江西。五年加户部右侍郎,五月以萬曆四十四年丙辰分考会闱,误取举人沈同和,为御史张讷所劾,引疾乞休,天啓六年卒。崇禎七年南户部吕维祺疏稱赤心热肠,嫉邪被陷,請賜恤,從之。

家族
曾祖韓天錫,知縣。祖父韓厪,縣丞。父韓應嵩,縣丞。母張氏。嚴侍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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