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撤县设市时更名的城市列表

城市类型及分布(至年日)]]
本列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撤县设市时更改地名的城市。撤县设市,即在行政区划层面撤销县的建制,改为市的建制(一般为县级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化过程中,许多城市都是通过撤县设市的方式设立。

截至年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79个城市在撤县设市时更改其地名(其中有15个城市改制为市辖区或行政县,5个城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2个城市曾再次更名,28个单名县在撤县设市时在地名后添加“州”字)。最早更名的是宝安县,在1979年3月5日撤县设市,更名深圳市;最近更名的是横县,在2021年2月3日撤县设市,更名横州市。这些更名的模式,可分为:
*以历史政区为名(如获鹿县以历史上曾用的鹿泉县而改鹿泉市)
*以政府驻地的专名为名(如泰县以县治所在的姜堰镇而改姜堰市)
*以境内地物为名(如太平县以境内的黄山而改黄山市)
*单名县改市更名时增加一字(如贵县改贵港市)
*地名雅化(如东沟县改东港市)
等五种;其中部分更名同时符合两种模式,如涿县改涿州市(“涿州”既是历史政区名,又是县治所在镇名)、密县改新密市(单名县加一字更名,同时“新密”是历史政区名)等。

列表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制

** 县级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列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曾更名城市列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变更代管关系县级市列表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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