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迪

哈爾迪(,),已故印度尼西亞政治人物,於1957年朱安達內閣就職後擔任副總理,至1959年離職,此外還擔任過人民代表會議議員(即國會議員,1956年-1968年)、印尼駐越南大使(1976年-1979年)等職務。

生平
哈爾迪在1918年5月23日生於荷屬東印度中爪哇省,擁有加查馬達大學的法學士學位。1942年日本佔領東印度群島,一年後他開始在巴蒂府衙任職,至1945年卸任,之後他還在阿達特(習慣法)調查所工作了一段時間。在此期間,他曾率領代表團(後稱為「哈爾迪代表團」),代表印尼政府到亞齊和「」運動的民兵進行談判,最終政府在1959年5月准許亞齊成立特區,保留伊斯蘭教法的地位。1959年,蘇卡諾總統解散制憲議會,推行後,哈爾迪也和朱安達內閣一起辭職。

1967年蘇哈托上台後,哈爾迪先在1968年離任國會議員,然後在1970年辭去人民協商會議議員的職務。在這段期間,民族黨也在中爪哇省三寶壟召開黨大會,免去哈爾迪的中央领导委员会第一主席職務,把他逐出領導團隊,但仍然保留黨籍;1973年民族黨併入後,他也成為了民主黨黨員。1970年代,蘇哈托經常任命軍官擔任駐外大使,卻沒有派軍官出使越南;向哈爾迪解釋原因時,他說他「還不能夠派軍官或者專業外交官擔任駐河內(越南)大使。」。九三〇事件之後,部分印度尼西亞共產黨(印尼共)黨員以「印尼共中央代表團」的名義在中國大陸活動;1976年,越南共產黨召開,並計劃邀請「印尼共中央代表團」派員參加四大,但被哈爾迪循外交途徑勸阻,結果越共取消計劃,哈爾迪認為這是自己的功勞。在這個問題上,越南實行的是「兩面政策」,也就是越共承認印尼共,而政府不承認。四大之後,越南政府疏遠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此中越關係開始倒退,越南與印尼的關係則得到改善。

哈爾迪的妻子拉斯米佳·哈爾迪()在1998年3月10日逝世,他本人則在同年4月23日於雅加達逝世。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紀念哈爾迪的,在他晚年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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