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會(),字仲極,號澹公,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方元會是崇禎三年(1630年)舉人第十名,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獲授兵部職方司主事,隆武年間改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巡視南城,負責天興鄉試,又監修威廟實錄和請求為方良永加贈太子少保及錄蔭,不久請求辭官回鄉,居家著述不出。
著作
居鄉重修宗譜,著有《雍園集》、《西臺奏議》、《澹園詩集》。
家族
方元會妻子孺人林氏,二人合葬山兜里烏齊院,有子方之騋、方之驊。
引用
參考文獻
*乾隆《莆田縣志》·卷十三·選舉
*《莆風清籟集》·卷三十六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莆陽剌桐金紫方氏族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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