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是1990年6月25日第七十七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一项公约,又称1990年化学品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第170号公约(C170)。公约于1993年11月4日生效。

内容
公约第二部分(总则)规定缔约国应依照三方架构协商,制定和实施一项有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政策,并进行定期检查。

公约第三部分规定应以按照其对健康的危害方式和程度,对所有化学品进行分析和分类。该部分还规定了对化学品的相关措施,包括标签和标识、安全使用说明书等。

公约还列明了有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之雇主的责任、工人的义务、工人及其代表的权利、出口国的责任等。

批准情形
截至目前,已有22个国家批准该公约。中国于1995年1月1日交存加入书,公约于1996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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