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康

李柏康(,),香港前公務員,曾擔任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及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長,官至首長級薪級第三點官員。

李柏康在1981年加入港英政府行政主任職系,曾在市政事務署、政務總署及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等部門任職,亦曾借調至香港立法局秘書處任職和出任新機場調查委員會的總行政主任。他在總選舉事務主任任內曾處理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及2016年香港立法會參選確認書風波,惟在出任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長時被質疑安排員工晉升時違反考量準則。

早年生活
李柏康在1958年8月28日出生,並持有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

公務員生涯
殖民地時代
李柏康在1981年5月加入港英政府擔任二級行政主任,在同年6月獲市政事務署派至香港博物美術館,負責有關歷史的館務行政工作。新機場調查委員會在1999年1月完成調查後,他逐於同年5月出任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負責政府對大專研究的資助工作,並在2000年2月獲確任晉升為總行政主任。他在任內負責卓越學科領域計劃的開展工作,並對外解釋評審工作,惟仍被外界批評不夠公開透明,亦不能吸引企業投資大學研究。及後,公務員事務局在2006年召回李處理部門行政工作,並升任首席行政主任。

總選舉事務主任
李柏康在2011年5月17日接替丁徐慧明出任總選舉事務主任。在他上任不久後,傳媒按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的資料揭發多個涉嫌選舉種票案,爆發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因此,李在2012年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一同開展優化選民登記制度的公眾諮詢,並在諮詢研討會上承認當時的制度過於寬鬆。經過數年調查,李最終在2014年於香港立法會上報告有約21萬選民在搬遷後沒有更新選民登記。及後,在201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前,李在立法會上報告選舉的選民數字增至約360萬,亦表示已發出8萬2千封查詢信,並以電話和家訪形式核實選民資料。然而,建制派的李慧琼及王國興不滿審查擾民,更指部分長者或因沒查閱信件而失去選民資格。

李在總選舉事務主任任內經常協助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舉行各項選舉程序,由選舉前的諮詢會至選舉點票工作均一同出席。針對蔣麗芸提出15小時的投票時間過長,他回應投票時間因香港人工作及生活習性需要而訂立,但認為有討論空間。對於在選舉上應用科技,他指人手點票可維持高透明度,而香港的大尺寸選票亦為電子投票的障礙。事情最終引發參選確認書風波,而李亦和馮驊與民主派會面解釋不簽署確認信亦不會直接喪失參選資格。不過,李就表明如選舉廣告涉及不合法的內容,政府部門將不會處理,而候選人梁天琦亦曾有提及香港城邦自治的單張被阻止在香港郵政的系統發放。

雖然李任職的總選舉事務主任僅從首席行政主任晉升至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選管會最終就事件作獨立調查並發表報告,報告說明未能查出遺失的因由,但李的繼任人黃思文被發現早在2018年1月已接獲事件報告而沒有報告。

一般職系處長
李柏康在卸任總選舉事務主任後,於同年10月11日升任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長,為首長級薪級第三點官員。李在一般職系處長任內被行政主任職系人員投訴職系晉升的考量準則違反考量準則。及後,李在2018年10月卸任一般職系處長並由陳信禧接任,而他在退休前更獲港府在香港2018年度授勳及嘉獎名單中頒贈銅紫荊星章。

個人生活
李柏康已婚並育有一子一女)

頭銜

  • 李柏康,JP(Li Pak-hong, JP,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 李柏康,BBS,JP(Li Pak-hong, BBS, JP,2018年7月1日-2018年10月)
  • 李柏康,BBS(Li Pak-hong, BBS,2018年10月-)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 選舉事務處
  • 行政主任 (香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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