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纘烈

史纘烈(),字武璵,號六五,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史纘烈中式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授福建建安知縣,以木符計算役事,令當地安寧;四年福建乡试同考,丁憂歸。崇禎元年(1628年)起任浙江山陰知縣,出資安葬海難死者,又建築塘壩,教民漁業。崇禎三年浙江鄉試同考,四年拾遺去職,改任南京國子監學正。

崇禎五年,升任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郎中,八年(1635年)外遷湖廣黃州府知府,私下拿出五百金和紳士合資置火器和武器,在三台河築墩臺,以防備流寇入侵取道渡江;崇禎十一年(1638年)改任柳州知府。升雲南曲靖副使。。

家族
曾祖史鍾華,贈光祿卿。祖史洪逵,贈光祿卿。父史弼,官南京光祿寺卿。有子史直。

參考文獻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志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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