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聞

陳以聞(),字無異寄生,號石泓,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以聞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舉人,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户部觀政,本年八月授吳縣知縣,任內不畏強權;三十八年調任無錫,實行均田役法,押運需要兌狀,判決案件有威嚴。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陞任禮部主客司主事,天启元年(1621年)降为两浙运判,天啟二年升工部营缮司主事,三年改礼部儀制清吏司主事,晉尚寶司司丞,因為和楊漣、高攀龍友好而被魏璫誣告削籍。崇禎初年他獲重新起用,任光祿寺少卿、通政使司左通政、右通政,官至刑部左侍郎。

家族
曾祖陳秀。祖父陳良卿。父陳大道。前母毛氏,母饒氏。慈侍下。弟以愿、以慤。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麻城縣志》·卷八上·選舉志一
*民國《麻城縣志》·卷九·耆舊志一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五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三十五、六十四
*《偏安排日事跡》·卷十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