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躰

高金躰(),字立之,號两目,浙江杭州府臨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工部觀政,三十年授福建安溪知縣,三十三年调侯官,除金蚕蛊、断肠草,杜数百年流祸。三十七年行取,三十九年補真定府同知,四十一年升刑部河南司员外郎,江南审决,四十四年升彰德府知府,祷雨,人呼太守雨;驱蝗,人呼驱蝗太守。至处赵藩焰璫案,山屹不可摇,因母老,乞假归。

家族
曾祖高良需。祖高燷,己酉舉人、蒙城知縣。父高謹,庠生。母洪氏。具庆下。兄高鎮位(壬辰進士)、金液、金溎(庠生)、金洙、金𠬍(甲午舉人)、金精(吏目)。弟金矢(甲午舉人)、金粹(庠生)、金涯(庠生)、天祐(庠生)、金源、金流、金湧、金清(庠生)、金缄(庠生)、金濟、金音(庠生)、金禄、金粒。娶钱氏,继娶翁氏。

参考
*《福建通志》
*《杭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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