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纳武特地区政府是加拿大努納武特地区的地区级政府。广义上由地区立法机构、地区行政机构和地区司法机构组成;狭义上特指地区行政机构。
立法机构
努納武特地区立法会是努納武特地区地区的立法机构,负责由联邦政府制定的《努纳武特法令》(Nunavut Act)和其他联邦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本地区管辖范围内的立法工作。
行政机构
地区行政会议(内阁)
地区行政会议(内阁)由地区长官、地区行政机关各组成部门主管(各厅厅长)及其他必要人员组成。内阁成员由地区长官向地区专员建议,由专员任命;内阁成员通常为地区立法会成员。
本届地区行政会议现时组成人员共8人。
地区行政机构的组成部门
现时地区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共有10个。
地区属局和委员会
现时共有直管、半独立和独立运作的地区属局、委员会及其它机构14个。
司法机构
努納武特地区的最高法院为努納武特地区司法法院,地区上诉法院为努納武特地区上诉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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