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局()是英國樞密院委員會,全稱樞密院有關貿易及外地墾殖一切事務委員會之全體大臣(),現為該國商務和工業主管政府機構,顧問於商业贸易部。
貿易局歷經多次變革:十七世紀初,英格蘭開始發展殖民地,樞密院因而成立臨時委員會,就墾殖問題表達意見,後來演變為一政府機構,涉獵廣泛。隨著職權分散各部,此機構一度不再重要,於1782年英方戰敗美國獨立戰爭後遭到廢除;但兩年後又重設,後來更獲政府委以重任,於维多利亚时代擁有強大監管職權。1861年,機構正式獲名「貿易局」。爾後,貿易局專注行政和本國事務,惟1973年英國加入歐盟後,毋須自行制定貿易政策,該局繼而丧失職能、不再活躍,直至英國退出歐盟後才恢复工作。
歷史
成立與早期
1622年,結束在即,國王詹士一世頒令成立臨時委員會,調查經濟及供應問題成因,貿易額減少和後續的財政困難。諭令亦列出指引和題目,期望委員會妥為考慮後盡快給出答案。爾後,多個臨時委員會和臨時事務局紛紛成立,規管開始發展的殖民地和商務。
1634年,查理一世任命根德伯里大主教領導新設立的委員會,主管事宜,目標是增加英格蘭教會在殖民地的影響力和王權,對抗湧入新大陸的清教徒。不過隨著英格蘭爆發內戰,導致國家政局不穩,這些委員會的效率亦大大減低。
和聯邦期間,残缺议会先後通過三項對英格蘭商務和殖民計劃有重大影響的法令:1650年8月1日的法令成立了貿易委員會,由領導,牽涉事宜眾多;後又在同年10月通過,以及翌年10月的航行法令。上述三條法令條文詳盡仔細,也是首次藉立法明文規範和控制英格蘭商貿及殖民政策,並將會是推進英格蘭繁榮富裕的政策之初。
1675年,新任命的**'()首次提出美洲所有殖民地變為皇家殖民地,維繫英法兩國的貿易。卒之在1685年建立新英格蘭自治領,使肯尼贝克和特拉華之間的所有領土合併為一皇家殖民地。
1696年,威廉三世任命八位獲支薪的專員到美洲墾殖地等地推廣貿易。同年任命的**'(;取代貿易眾卿)雖然並無組成樞密院委員會,但仍為一獨立機構,並聯同負責殖民地事務,尤其是英屬美洲。機構到後期長時間不再活躍,更在1761年陷入混亂。1768年,取代南方事務大臣的職責,而專員亦兼任新設大臣,致使貿易局淪為殖民地部的附屬機構。到1782年,內政大臣正式成立,接收大臣和專員的殖民地職權。同年又因英方戰敗美國獨立戰爭,致使英皇在5月2日解散貿易專員和殖民地部,及後在國會通過《》,英皇御准後正式廢除此職。
重設至現代
1783年《巴黎條約》簽訂後,時任首相小威廉·皮特在1784年3月5日透過樞密令成立貿易及墾殖局委員會(),後來通稱首席委員會()。兩年後的8月23日,樞密院通過另一樞密令,重組並委以更多職權,正式規範其組成基礎,至今仍然生效。樞密令亦成立秘書處,由主席、副主席和20名成員組成,當中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此架構一直持續至最多1793年。1820年起,委員會不再例行開會,一切事務改由秘書處全權處理。1861年,委員會正名「貿易局」。委員會有七名(後來八名)国务重臣擔任成員,但毋須出席會議;另有八名支薪成員需要出席會議。
1970年,貿易局與合併組成,由貿易及工業大臣(2009年起為商業、能源及技術大臣)兼任貿易局主席。三年後,英國的國際貿易政策由欧洲联盟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控制,更是削減貿易局職能。自十九世紀中葉起,貿易局鮮有召開會議,但曾在1986年慶祝貿易局成立二百週年。2016年6月,英國決定退出歐盟,讓貿易局得以恢復其原有職能。貿易局主席改由新立的國際貿易大臣兼任。翌年10月,貿易局重組後再次活躍,成為國際貿易大臣領導的顧問機構。
局員
備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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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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