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儆炌(),字叔永,號泰垣,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沈子木第三子。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順天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第四名進士,礼部觀政,授工部主事,管盔甲廠,二十一年丁憂。二十四年調禮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二十六年(1598年)六月,升福建提學副使,三十年升右参政,三十三年升按察使,三十五年加升右布政使,三十七年丁憂歸。四十一年起補江西右布政使,四十二年升河南左布政使,四十五年十二月以卓异入为光禄寺卿,四十七年晋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疏蠲贡金数千,为滇民永利。值苗猺倡逆,收复全滇,荡平黔蜀。天啓元年十月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年晋南京工部尚書,照旧管事。五年十二月为魏忠贤党石三畏所劾落职闲住。崇祯初复官,四年卒于家,年七十八。南都弘光帝时,赠太傅,谥襄敏。
著作
《安攘疏草》八卷,又有《留工奏议》、《大司空严公祠记》。
家族
曾祖沈鏊。祖父沈應登,通判,累封副使。父沈子木,兵部右侍郎,前巡抚山西右副都御史。兄沈儆焞,萬曆庚辰進士,官南京工部郎中。
配查氏,山东参政查志隆(号绍庭)女。子三:沈庄卿、沈胤培、沈旋卿。
注释
延伸阅读
参考
- 《湖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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