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光

黄龍光(),字二爲,號中介,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第十三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戊戌科进士,授水部郎(工部都水司主事),督两宫大工,以节省忤中官。会六科廊被火焚毁,奸璫用是中伤,謫官貴州布政司经历。召还,家居二十馀年,淹贯经史及当代典故。天启元年,起复兵部武选司主事,十月转尚宝司丞,十二月升尚寶司少卿,二年五月升太僕寺少卿,册封唐王府,皆著成绩。天啓三年五月升右通政司,四年升太仆寺少卿,建言停刑以培国祚,拂璫意,罗织罪名遣戍偏沅,飘然就道。魏忠贤死後,崇祯初起为太常寺添注少卿。

家族
曾祖黄敬。祖父黄惟祐。父黄子仁。母甯氏。具慶下。兄龍見;弟國光、鶴騰。

引用
參考文獻
*《饶州府志》
*《浮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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