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9月14日,法罗群岛举行独立公投。根據計票結果,赞成完全独立的占50.73%,赞成留在丹麦實行地方自治的占49.27%。另有4.1%的无效选票,投無效票的選民大部分對兩種方案均不支持。
法羅群島議會議長随后于1946年9月18日宣布独立,但多数法羅群島議會議員以及丹麦议会和政府均未承认法羅群島獨立。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十世于同年9月24日宣佈解散議會,并呼吁进行新的选举。11月8日,法羅群島議會正式解散,随后又舉辦新一屆法罗群岛议会选举,赞成完全独立的政党总共获得了5396票,而反对党则获得7488票。随后丹麥與法羅群島又进行新的谈判,丹麦最終于1948年3月30日批准法罗群岛實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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