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霞

张越霞(),女,浙江浦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她的丈夫是博古。

家庭
1928年7月派往上海中共中央秘书处文书科工作期间与同乡张纪恩结为夫妻,1930年二人生了一个女儿。1931年共产党成员向忠发被捕后供出二人,张纪恩因被搜出与共产党有关的文件而被判刑五年,张越霞则因证据不足被共产党领导的互济会保释出狱。他们的女儿死在了巡捕房的孤儿院里。出狱后张越霞认为张纪恩在狱中的表现“不坚定”与其断绝了夫妻关系。

1939年被调重庆任中共南方局组织干事,期间与中共南方局代理书记博古相识,并在1940与博古结为夫妻,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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