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字斗明,陝西西安府同州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陝西鄉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授兵部主事,升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出為汝寧府知府。當時流寇猖獗,李燦守備甚嚴,流寇不敢接近,佔據四野,打算刈收二麥致使城中困苦,李燦傳檄招撫,流寇首領殷守祖率五十餘人入城邀賞,被引入城隍廟,力士捕獲流寇後處決,收種無恙,士民得生,崇禎十三年(1640年)調平陽府知府,捐貲修城,不煩州縣,致仕歸。
参考文献
李燦(),字斗明,陝西西安府同州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陝西鄉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授兵部主事,升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出為汝寧府知府。當時流寇猖獗,李燦守備甚嚴,流寇不敢接近,佔據四野,打算刈收二麥致使城中困苦,李燦傳檄招撫,流寇首領殷守祖率五十餘人入城邀賞,被引入城隍廟,力士捕獲流寇後處決,收種無恙,士民得生,崇禎十三年(1640年)調平陽府知府,捐貲修城,不煩州縣,致仕歸。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