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流芳(),字梅占,號鴻揚,山西平陽府翼城縣涧峡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壬子科山西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成丙辰科進士。通政司觀政,四十五年授陕西咸寧縣知縣,理繁判狱,院司數稱其才。四十六年本省同考,秩满,天啓元年(1621年)考察降用,以不附魏忠贤,六年起順天府判官,分管三大殿工程。事竣,总理官员以能聞,賜服扁。擢升户部山東司主事,视倉通州。清兵入寇,有警,圍城甚急,諸官相顧愕然。流芳率衆登陴,設法守御,城赖以全,通民立造命碑紀其功。方戒嚴時,漕船洎城下者焚毁殆盡,督事責運官補偿,流芳题奏獲免。崇祯元年升户部署郎中,四年調雲南司郎中,五年正月出爲四川右參議,調陕西布政司右參議,分巡關内,肅軍政,捕流寇,吏民安堵,秦人立祠祀焉。升按察副使,分巡寧夏,以母老請終養。服闋,草平寇方略北上。流寇奄至,偽官诱之降,流芳曰:「我封疆大臣,恨不能爲國殺賊,忍從賊耶!」賊怒,慘加非刑,流芳不屈而死。弥月,生子尔贞,能讀父書,游邑庠。孫丁書升,中康熙庚辰科進士。
家族
曾祖丁奭,祖父丁璘。父丁應科。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平陽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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