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塔省政府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省级政府。广义上由省立法机关、省行政机关和省司法机关组成;狭义上特指省行政机关。
官方
加拿大國王查理三世在亞伯達省級為(The King in Right of Alberta),其職能由(Lieutenant Governor of Alberta)代為行使。亞伯達省省督由加拿大總督根據加拿大總理的推薦與亞伯達省省長協商委任。
立法机关
阿尔伯塔省議會是阿尔伯塔省的立法机关,负责加拿大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省管辖范围内的立法工作,监督本省行政机关等事务。
行政机关
省行政会议(内阁)
省行政会议(内阁)由省长、省行政机关各组成部门主管(各厅厅长)及其他必要人员组成。内阁成员由省长向省督建议,由省督任命;内阁成员通常为省议会议员。
本届省行政会议现时组成人员共28人。
省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
现时省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共有22个。
省属办公室和机构
独立或半独立运作的省属机构。
司法机关
阿尔伯塔省的最高法院为阿尔伯塔省法院皇座法庭,省上诉法院为阿尔伯塔省上诉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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