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有臺

南有臺(),字南山,湖廣黃州府蘄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南有臺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擔任句容教諭,講學課士都有法則,崇習經術而品德端正。崇禎七年(1634年)他中進士,工部觀政,本年六月獲授諸暨知縣,多方安撫體恤百姓,八年被降职調任,九年補任廣東布政司经历,十三年升任雷州府推官,判決公允,沒有冤情,很快陞為南京戶部四川司主事,期間廉潔奉公,十五年晉福建司郎中,十六年考察致仕,在家去世。

家族
曾祖南子春,祖南廷陈,父南邦聚。兒子南州士為庠生、南宏士為縣丞。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蘄水縣志》·卷七·選舉志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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