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負額又称免赔额(,中国医保称起付线)是医疗保單持有人在保險提供者(即保險人)開始做理賠支付之前,投保人自己要負擔()的金額(就保險人的立場,也可將deductible稱為免賠額)。在一般用法中,這個英文原意為“可抵扣(deductible)”的名詞,是用來描述保險公司用作保單理賠支付門檻的條款之一。
自負額通常被當作在保險公司要支付大量的索賠之前,消費者應該要承擔的費用。保險公司透過將保險覆蓋限制在足以引起高額費用的重大事件上,希望因此可以減少支付較小金額的次數,而達到節省的目的。
通常在保險單中有自負額條款,就規定保單持有人承擔出險費用的數目,通常是以固定金額顯示。保險人對超出此金額的索賠承擔支付責任(以保單中敘明的索賠上限金額為準)。根據不同的保單,自負額可能是適用到每次承保事件,或者是適用到每年承保事件的總和。對於事故難以界定的保單(例如,醫療保險),通常自負額會適用到每年承保事件的總和。
保險公司可根據索賠原因設置幾種自負額。例如,一張房屋保險單可能包含因竊盜火災、自然災害、疏散等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壞的好幾種自負額。
另外有一些覆蓋自負額報銷的計劃,可在汽車、房屋、船隻/遊艇、或者醫療保險索賠時,申請自負額的理賠。
相較於相對自負額(franchise)
自負額不可與“相對自負額”混淆。自負額代表的是保險人不需承擔費用的部分,但是相對自負額則是純粹的一個門檻,當損失超過這個門檻金額的時候,保險人將完全承擔支付全部費用的責任。例如,對於一個20,000美元的相對自負額,發生19,900美元損失的時候,完全由保單持有人自己承擔,但是損失達到20,500美元的時候,則完全由保險人承擔。
相較於超額損失保險(excess)
超額(excess)包含兩個截然不同的保險條款。
首先是指被保險人要承擔超過保險公司所能支付的上限部分。這個名詞在對損失敏感的保險領域(例如責任保險)用得相當普遍,並且可透過專業的保險公司投保這類保險,例如租賃車輛超額損失保險(excess insurance)、(融資車輛超額損失保險)、和等來覆蓋。
第二種是指這種超額(excess)其實是投保人的自負額(deductible)。它是“被保險人必須承擔的第一筆費用。如果被保險人有500美元的 excess(即自負額),而總維修費用為3,000美元,那麼被保險人必須承擔其中的500美元,而剩餘的2,500美元則由保險人支付。”
汽車保險和財產保險
在典型的汽車保險的保單中,自負額將適用於保單持有人自己的車輛損壞,或者失竊而引起的索賠,而不論這種車禍損壞/損失是由保單持有人所造成,還是遭受破壞和偷竊的結果。根據保單,不同的索賠原因有不同的自負額。
如果汽車保險被保險人選擇對於損害不大,仍能夠正常運作的昂貴零件不做修理,可得到一筆外觀補償金(appearance allowance)。
醫療和旅遊保險
大多數醫療保險保單和某些旅遊保險保單也包含有自負額。醫療保險的自負額,因為是個人投保和家庭投保,金額會有不同。
由於醫療的性質,被保險人通常會因一次疾病或受傷,而有數天的各式醫療費用。因此醫療保險的自負額通常會按期限(例如是一年)而不是根據每次就診做計算。縱然如此,主要的醫療保險單可能會有條款規定每次就診的自負額,而且通常不覆蓋一般科醫師的常規就診費用,除非能證明是連續治療的一部分(而且這些帳單可整理成一項索賠申請)。
工商保險
在工商保險,自負額通常以損失的百分比表示,通常(但並非全然是)是以最低和最高金額表示。與共同保險類似,即投保公司根據最低和最高付款限額,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例如,如果設定自負額為10%,最低金額為1,500美元,最高金額為5,000美元,則25,000美元的索賠額,投保公司將負擔2,500美元的自負額(即損失的10%),保險公司的最終付款為22,500美元。在15,000美元的索賠,投保公司就有1,500美元的最低自負額,而在高於50,000美元的索賠發生時,投保公司只需承擔5,000美元的最高自負額。
參見
*共同保險
*共付額
*自付費用
*美國醫療保險
*美國醫療系統
*聯邦醫療保險
*聯邦醫療補助
*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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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經濟學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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