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娃子票

狗娃子票(官方名称为新疆厅(司)库官票红钱一百文)是中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和中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在北疆迪化道、伊犁道及南疆阿克苏道流通的面值为红钱一百文(合银二钱五分)的“新疆厅(司)库官票”的俗称。因为钱币正面的狮子图案画技不精,印制不清而像狗,所以被称为“狗娃子票”。现存世较少,实物罕见。

历史
由于中华民国的建立,清朝政府对新疆的财政补助断绝。新疆当局不得不在准备金不足的情况下发行“新疆省票”来解决财政困难。早期的“新疆省票”主币为面额为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民间被称为“大龙票”的“新疆厅(司)库官票”。而“狗娃子票”则是作为“大龙票”的辅币而发行的,“狗娃子票”面值一百文(合银二钱五分)。由于“狗娃子票”发行正值新疆省财政厅成立并将原新疆都督府财政司合并的时间,所以“狗娃子票”既有以“新疆司库官票”为名的钞票,也有以“新疆厅库官票”为名的钞票。在中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到中华民国四年,“狗娃子票”与“大龙票”一起流通于北疆迪化道、伊犁道及南疆阿克苏道。“狗娃子票”共计发行一百零三万三千二百五十两。“狗娃子票”从1915年起开始收回销毁,故现存世较少,实物罕见。中间上方则印着交叉的两面五色旗,中间下方则为龙球和火焰。“狗娃子票”背面有印黑色花边方形图案,之中上边为汉文、下边为维吾尔文的告示。盖有“甘肃新疆布政使司之印”红色官印,左右两侧则盖有骑缝章。告示内容。而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版的“狗娃子票”尺寸为145毫米长,118毫米宽,除了标注的日期为“民国肆年”外,其余和民国三年版的“狗娃子票”相同。

相关条目

  • 新疆货币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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