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魯唯(),字宗曉,號泰符,别號清凉居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六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三年恤刑河南,多所平反。四十五年升员外、郎中。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出为紹興府知府,被弹劾歸鄉。天启三年(1623年),以吏部尚书趙南星荐,起升浙江按察副使,分守寧紹道。六年二月擢河南右參政,丁憂歸,崇禎三年補四川左參政,四年(1631年)八月擢为湖廣按察使五年升河南右布政使,六年升山東左布政使。历浙江、福建左右布政使。著《筆花館集》。
家族
曾祖张洪,贈刑科左給事中,祖父張憲臣,乙未進士,雲南按察使。父张志美,字濟卿,庠生。
有子张立平、张立廉。弟張魯得,字宗自,天启五年乙丑进士。官福建晋江知县,山东昌乐知县。著《青萍诗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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