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國楠(),字仲木,號斗崙,直隸徽州府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十一名,廷試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禮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知浙江蘭谿縣,徵輸有法,課士有方,修義倉,行保甲。二十八年升南兵部车驾司管馬快舡主事,疏論花木不宜濫進,内臣不宜擅差。三十一年升员外郎,本年改南禮部,升儀制司郎中,三十四年出知真定府。郡滹沱河决口,工费叵测,無敢言築堤者,國楠坚請用鐡鍋連鎖載石沉水法,堤遂成。三十六年丁憂,三十九年起改江西南昌府知府,四十年五月升江西南瑞道副使,四十一年二月升山東東寧兵備参政,次年卒于官。
家族
曾祖汪盛全。祖汪欽,主簿。父汪激,庠生。母俞氏。慈侍下。
参考文献
*《金華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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