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瑞士於1975年9月17日批准了該公約,使該國的自然和歷史遺蹟有資格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截至2019年,瑞士共有十二項遺產入選為世界遺產,包括九項文化遺產及三項自然遺產。
預備名單
除已入選名錄的遺產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經過入選預備名單的過程,方可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截至2020年,瑞士預備名單內有兩項遺產。
參考資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