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的一級行政區是省(),省由縣和所組成。省、縣和市有自己的地方政府和议会机构。
自1999年颁布了关于地方政府的1999年第22号法开始(该法令由2004年第32号法令再次修订),现在地方政府在管理地区方面拥有更大的权限。外交、防务(包括军队和)、和货币政策仍由国家政府控制。2005年开始,地方政府的首脑(省长、县长和市长)已由民众直接普选产生。
省
一个省的政府首脑是省长(Gubernur),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立法机关,称作“Dewan Perwakilan Rakyat Daerah”(字面意思是“地方人民代表会议”)。省长和议员由民众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印度尼西亚共有38个省,有12个省是在2000年后建立。5个省级行政区有特区地位:
- 亚齐特区地方政府有更大的权限,包括使用伊斯兰教法、省旗和省歌,允许拥有地方政党,以及中央政府制定的直接影响亚齐行政的决定或者法律,必须转交给地方政府或立法机关。
- 日惹特区事实上和法定上的区长是日惹苏丹,因为他在选举区长时有优先权。几个世纪以来,日惹苏丹国一直统治这个地区。然而,最近中央政府提出了一项法令,要求其他省份的省长由民选产生,同时仍然给予苏丹重要的政治权力。2012年8月31日,日惹特区特别法经中央政府批准,该法的推出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日惹拒绝成为一个省以及被称作省,但是依然是一个省级行政区。现任日惹特区区长是哈孟古布沃诺十世。
- 巴布亚省地方政府于2001年起获得了更大的权限。省长必须是巴布亚人。
- 西巴布亞省为2003年从巴布亚省分出,与巴布亚省有相同的自治权限。
- 雅加达首都特区是印度尼西亚的首都行政区,有权在雅加达首都特区内任命和解任市长和县长,地方政府被允许与其他国家的城市政府合作。现任特区首长是阿尼斯·巴斯威丹,上一任是勿里洞岛出生的华人政治家钟万学。
*2022年,巴布亚省分出中巴布亚省、高地巴布亚省、南巴布亚省,西巴布亚省分出西南巴布亚省。
縣、市
的
图片来自: 热带博物馆]]
縣()、市(),統稱為二級行政區(),是省級之下的地方政府。但是縣和市享有比省政府更大的下放權力。
所有的縣和市是平級行政區,都有自己的地方政府和立法機關。縣和市之間的不同在於不同的人口、規模和經濟狀況。
一般情況下縣的面積比市要大,市有非農業的經濟產業。每個縣政府由縣長()領導,市政府則由市長()領導,縣長、市長以及議員由民眾選舉產生,任期五年。
鎮、區
縣下分為鎮,市則下分為區,鎮和區擁有同樣的名稱()。鎮政府的首腦是鎮長,區政府的首腦是區長,鎮長、區長同樣稱為(),直接對縣長和市長負責。
在巴布亞省、西巴布亞省、西南巴布亞省、中巴布亞省、高地巴布亞省、南巴布亞省的區稱為Distrik。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印度尼西亚各省人类发展指数列表
- 印度尼西亚各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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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尼西亚省份列表
- 印度尼西亚市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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