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明

方應明(),字晦伯,號旦心,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名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兵部觀政,三十三年任壺關知縣,三十五年調洪洞知縣,三十八年舉循良第一,以忌者僅遷松江府同知,督運有方,當事者著为令。四十二年(1614年),陞南京戶部员外郎,晋郎中,清工部銀數萬两。四十三年丁忧归,四十六年,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擢寧波府知府,舉卓異,賜宴,擢浙江嘉湖兵備道副使。轉本省右參政,有擒海寇功,告歸。崇祯元年考察,为隙者中傷,入都自明,補順天府司理(推官),轉工部主事,以考工郎節省帑金數萬,見忌歸。著有《心問園》等集。

家族
曾祖方绣,祖方仕臣,父方宁(监生),母杨氏。具慶下。弟耀明,中天启甲子亞元。

有子九,長子方鼎,貢士,能诗。六子方亨,江阴知县。余俱庠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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