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行政区划

尼泊尔在2015年採納新宪法以後划为7個省(;),共辖77个县(;)。每个县被划分为市镇()和乡村市镇(),而每个市镇又被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选区()

在2015年以前,尼泊尔并没有省级区划,而是划分为發展區和專區(尼泊尔语:अञ्चल,IAST:añcal;英语:zone),由专区下辖“县”。


尼泊尔分为7个省。

戈希省(第一省)

马德西省(第二省)

巴格馬蒂省(第三省)

甘达基省(第四省)

蓝毗尼省(第五省)

格尔纳利省(第六省)

远西省(第七省)

已于2015年废除行政区划
在2015年採納新憲法以前,尼泊爾劃分為5個發展區,下轄14个專區(尼泊尔语:अञ्चल,IAST:añcal;英语:zone),專區又分為75個縣(尼泊尔语:जिल्ला,IAST:jillā;英语:district)。尼泊爾頒行新憲法後,撤消5個發展區和14個專區,縣基本维持不變,其中2个县被拆分。

发展区
#东部发展区
#中部发展区
#西部发展区
#中西部发展区
#遠西部发展区

專區
專區為主要行政單位(括号内为首府):

#巴格马蒂专区(巴克塔普尔)
#佩里专区(尼泊尔根杰)
#道拉吉里专区(巴格隆)
#甘达基专区(博克拉)
#贾纳克普尔专区(贾纳克普尔)
#格尔纳利专区(久姆拉)
#戈希专区(特兰)
#蓝毗尼专区(布德沃尔)
#马哈卡利专区(马亨德拉讷格尔)
#梅吉专区(伊拉姆)
#纳拉亚尼专区(黑道达)
#拉布蒂专区(杜尔西布尔)
#萨加玛塔专区(拉杰比拉杰)
#塞蒂专区(迪帕亚尔锡尔格里)

参考文献
*周定国主编,《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08年。

參見
*尼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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