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庭(),字冲明,號映蒼,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舉癸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四名,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四名,三甲五十七名進士,吏部觀政,授閿鄉縣知縣,三十四年本省同考,以薦調襄陽,郡司理黎某素寵一掾吏,以事被讦,光庭用法绳之。万历三十八年庚戌大计,黎媒孽其间,左迁江西布政司检校。四十年補知寧海縣,首葺方孝孺祠,请特祀。四十二年擢户部主事,四十六年奉命管德州倉,督河南等處粮储,所过凶荒,便宜发赈。四十七年升员外郎、郎中,十一月出守武昌府,政务宽厚,士民怀之。會巡撫臨鄂,同列争望塵道拜,獨光庭持憲綱禮撫,为其不樂,遂乞終養,不允,尋丁外艰归,未踰年卒。
家族
曾祖林克謙。祖父林允休,壽官。父林国华,巡检。母方氏。具慶下。娶吳氏。兄光耀,弟光序。從兄林雲翔(貢士)。
子林佳育,崇禎六年癸酉科举人。林衍培,字仲卿,官江西興國知縣。曾孫林攀桂、林源。
參考文獻
*《福建通志》
*《莆田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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