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動委員會(,簡稱:)是美國的一種,它將成員們的競選捐款匯集到一起用於捐贈給候選人的、提案或立法。 政治行動委員會也是一個法律術語,期間,有人提出這個術語,因而這個術語是專用於美國所有的活動;而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於競選或政治競爭的開支則通常稱為“”。在美國聯邦層面,如果一個組織為影響政治選舉而收入或支出超過1,000美元且於聯邦選舉委員會登記註冊,則被視為一個政治行動委員會。這是根據《美國聯邦競選法》的規定,該法於2002年被《》(也稱“麥凱恩-費因戈爾德法案”)所修訂。 而在州層面,則依據各州的選舉法規定而定。
來自公司或工會財務部門的獻金是非法的,但是它們可能會選擇贊助政治行動委員會並為其管理或籌款提供財務支持。隸屬於工會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只能向工會成員募捐;而獨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則可以面向公眾募款並從中支付自己的運營成本。
概述
聯邦多候選人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給予候選人如下捐輸:
- 每次選舉向候選人或候選人委員會捐獻5,000美元(初選和大選分開計算);
- 每年向政黨捐獻15,000美元;
- 每年向另一個政治行動委員會捐獻5,000美元。
- 而在獨立於候選人及政黨以外時,政治行動委員會的開支則不受限制。
在2010年“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的裁決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中禁止企業和工會在政治競選中進行獨立支出的條款。 通過該項裁決,禁止公司或工會財務部門用於資助競選活動的獨立開支是違憲的,但同時依舊裁定禁止公司和工會直接捐款給聯邦競選活動。 這些尋求為聯邦候選人提供捐款的組織還是必須依靠傳統的政治行動委員會。
歷史
政治行動委員會誕生於1943年的勞動運動。 第一個政治行動委員會是成立於1943年7月的,該委員會由產業工會聯合會總裁領導並由直接主管。它是在美國國會禁止工會直接向政治候選人捐款後成立的。 但隨後因為1943年通過的《》修訂後並擴大到工會上。
類別
美國聯邦立法僅僅允許兩種類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即:關聯型和非關聯型。但通過司法程序使得第三種政治行動委員會得以合法,即獨立的僅僅只支出政治獻金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也就是“超級型政治行動委員會”)。
關聯型
美國境內目前4,600個已註冊的活躍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中的絕大部分都是“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有時也被稱為“企業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它們由企業、非營利組織、工會、貿易團體或衛生機構所建立,只能面向“受限制的群體”募集和接收資金;這些群體通常由公司的經理、股東或非營利組織、工會及利益集團的成員組成。截至2009年1月,所有已註冊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中有1,598個與企業相關、272個與工會相關,以及995個與貿易組織相關。
非關聯型
某些具有意識形態的團體、單一議題團體以及國會議員或其他政治領袖可能會組織“非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這些非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接受任何個人、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及組織的資金。截至2019年1月,全美大約有1,594個非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這是所有政治行動委員會類別中增長最快的。
按照聯邦選舉委員會的劃分,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屬於非關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因此可以接受個人和其他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贈。由於現任官員跟容易吸引捐款,所以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相當於佔據執政地位的政黨從其他政黨手中吸取份額的一種手段。雖然由當選官員領導的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不能直接給自己的競選活動提供資金,但是卻可以通過贊助旅行、管理費用、顧問、投票或其他非競選活動來間接幫助其獲選。
在2018年度選舉週期裡,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共計想聯邦候選人捐贈了超過6,700萬美元的獻金。
爭議行為
- 前共和黨眾議員約翰·杜里圖名下的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向一家只僱傭其妻子的公司支付了總開支的15%。其中,2003年和2004年支付給他妻子公司的款項為68,630美元,而2005年和2006年則分別為224,000美元。因此,杜里圖家族在2007年受到了突襲式調查。 經過數年調查,司法部於2010年6月宣佈撤銷此案且並未提出任何訴訟。
- 一家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向博士公司購買了2,139美元的禮物。
- 前共和黨眾議員通過其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向酒店支付了價值22,896美元的賬單並為其支持者購買了價值320美元的棒球球票。
- 美國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名下的領導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多數隊()”遭到聯邦選舉官員開罰21,000美元,理由是“不當接受超出聯邦限額的捐款”。
超級型
超級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正式名稱是“僅獨立開支型政治行動委員會”,這種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在獨立於競選外的其他活動(例如:廣告)中進行無限制的支出,但不得為競選人或協調競選人陣營及政黨提供資金貢獻。與傳統的政治行動委員會,超級型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從個人、公司、工會或其他團體募集資金,且接受捐贈的資金規模沒有限制。
混合型
混合型政治行動委員會,有時也被稱為“凱里委員會()”,是一種類似超級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它即可以有限度地向競選陣營或委員會提供資金,但也可以仍然無限度地進行獨立支出。
案例
響應性政治中心會在其網站按照每個選舉週期公佈當時最大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排名。 用戶可以根據收入或支持類型,以及政黨和政治行動委員會的類別對名單進行篩選。
2016年大選
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中,排名前十的政治行動委員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附屬機構向總統候選人捐獻了總計29,349,895美元。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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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1(c)(4)組織
- 利益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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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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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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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外部链接
- [http://www.fec.gov/rad/pacs/FederalElectionCommission-RAD-PACs.shtml 政治行動委員會] 在聯邦選舉委員會上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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