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弘祚(),字丕顯,號嵩生(崧生),河南河南府登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焦弘祚自幼聰明,讀書很快明白當中意義,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二甲四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四十四年獲授南京刑部主事。他志向遠大,寫下的詩文自成一家,得同僚傅梅器重。不久焦弘祚去世,留下傅梅作序的《龍篋餘集》流傳。
家族
曾祖焦勳,贈奉政大夫南刑部郎中。祖父焦子春,中宪大夫太仆寺少卿。父焦一封,贡士。
引用
參考文獻
*乾隆《登封縣志》·列士傳·第二十一
焦弘祚(),字丕顯,號嵩生(崧生),河南河南府登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焦弘祚自幼聰明,讀書很快明白當中意義,萬曆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二甲四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四十四年獲授南京刑部主事。他志向遠大,寫下的詩文自成一家,得同僚傅梅器重。不久焦弘祚去世,留下傅梅作序的《龍篋餘集》流傳。
家族
曾祖焦勳,贈奉政大夫南刑部郎中。祖父焦子春,中宪大夫太仆寺少卿。父焦一封,贡士。
引用
參考文獻
*乾隆《登封縣志》·列士傳·第二十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