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鳳翔

戴鳳翔(),字志曾,又字默叔,号春雩,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海鹽縣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二百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士。由行人司行人選吏科給事中,隆慶四年(1570年)收受徐階的賄賂,彈劾海瑞「庇護刁民,魚肉鄉紳,沽名亂政」,並罷其官。針對戴鳳翔的攻擊,海瑞上《被論自陳不職疏》進行反駁。擢寧國府知府,被劾谪官。後改九江府知府,萬曆十一年(1583年)聽調歸。十二年起補陕西鳳翔府知府,十四年正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

家族
曾祖戴世能;祖父戴文審;父戴冠,母沈氏。具慶下。兄鳳來、鳳儀。弟鳳鳴、鳳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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