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應震(),字長春、蒼雷,號寶持,江西饒州府餘干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葉應震是萬曆三十七年舉人葉景先之子,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立刻上奏彈劾楊嗣昌但不報,獲授工部都水主事督視河工,節省役費,因和理鹽宦官對抗幾乎被誣陷。崇祯十四年他轉任山東青州兵備參議,懲治驕忠的宗室,嚴禁部屬吏額外徵稅,又勸止巡撫聞警而遁,為其籌措兵餉;弘光年間他陞為川西道參議,此時父親病重,告歸細心照顧,卻仍在月餘後去世,因悲傷而消瘦。某天陽光時突然陰霾密布,見到父親棺木移動,他流淚說:「先靈告訴我了。」即日扶棺入山下葬。
此後葉應震不再出仕,事母孝養,婉拒揭重熙疏薦,母親去世廬墓二十年後去世。
著作
葉應震幼負志向,銳意聖賢學問,曾說:「士不立志,只會沉浸一己私欲。」著有《易鑑合參》、《五經纂註》、《四書貫》,都在戰爭中焚燬,只有十二卷《梧叟集》流傳。
家族
曾祖叶希颜,庠生;祖叶思孝,举人、博学,五省房考;父叶景先,萬曆三十七年己酉举人、现任亳州知州、建城堡,练兵二千,流冠屡犯,力保全城,奉旨记录,优叙示劝。後官汀州知府。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同治《餘干縣志》·卷九·選舉志一
*同治《餘干縣志》·卷十一·人物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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