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世界遺產列表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制定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是指對全人類有重要文化或自然價值的遺產項目。芬蘭於1987年3月4日批准該項公約,使該國的歷史遺跡及自然景物具有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資格。該國首批入選的地點是位於西海岸的勞馬古城和南部的芬蘭堡,兩城於1991年在突尼西亞迦太基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5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被列入,此後該國在1994年、1996年、1999年、2005年、2006年和2026年的世界遺產數量均有增加。,其中7處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標準被列為文化遺產、1處與瑞典共同擁有的跨國自然遺產。瑞典高海岸於2000年被單獨列入,並於2006年將遺產範圍擴大至克瓦爾肯,而芬蘭的另一處跨國遺產斯特魯維測地弧則於2005年被列入名錄,為其他9個國家共同擁有的跨國文化遺產。

遺產名單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十項標準審核申請列入的地點,每處地點須至少符合其中一項標準。標準(i)至(vi)是文化遺產;(vii)到(x)是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和自然遺產標準的則為複合遺產。

以下按照列入年份(西元)排列:

預備名單
除了已登錄的世界遺產外,批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亦可將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而任何遺產在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先入選預備名單。截至2021年,芬蘭共有2處地點入選預備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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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芬蘭觀光
*各國世界遺產數列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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