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之民

卫之民(),男,原名蔚继富,曾用名卫亭良,山西孝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黑龙江省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平
抗日战争
1920年4月,卫之民出生于山西省孝义县临水村。1937年10月,参加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孝义县、中阳县担任村长、区委组织委员、游击队指导员。1940年10月,奉命转移到晋西北八分区。1941年3月,进入晋绥党校学习。12月,奉调延安中央社会部锄奸保卫训练班受训。大生产运动期间担任枣园农场党委书记、场长。

解放战争
1945年抗战胜利后调东北工作。1946年4月,任嫩江省政府公安处(处长厉男)侦察科科长。1948年4月,龙东县建制撤销,卫之民调任嫩江省政府公安处治安科科长。后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1949年8月,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局长。1962年7月,兼任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政治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卫之民受迫害,被拘押五年。1975年恢复工作。1976年4月,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劳动局副局长。1977年12月,重新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1979年12月,兼任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政法工作。1980年4月,赴北京参加预审“四人帮”的工作,担任第三预审组组长,负责预审王洪文。1983年4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1991年2月,离休。后任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安全部咨询委员会特邀委员。

2015年3月23日,卫之民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逝世,享年95岁。

亲属
堂兄:蔚祖光,原名蔚继祖

堂弟:蔚继先

堂弟:蔚继统

妻:孙孟华,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科长、省纪检委副处级检察员。

子:卫东升

参考资料
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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