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张玉环(1967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重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同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建议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後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裡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近27年。
案件
案件被告张玉环,生於1967年9月18日,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案发前为农民,农闲时做木匠。其前妻宋小女称,张玉环能挣钱、顾家,对妻子百般迁就。但案卷资料也显示,张玉环称说是弄稻穀的时候被划伤的。
案件审理过程
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两名男童。而此次审判中,张玉环并未有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同年律师王飞、尚满庆接手张玉环案。
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
因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张玉环犯罪,其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合法证据,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判定张玉环无罪,当庭释放:
张玉环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2020年8月12日早上,张玉环和儿子及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在老家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部门办理了身份证。代理律师尚满庆提到,其户籍在1993年服刑后被注销后,并注明已到某地服刑。除此之外张玉环称,准备启动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追责。
2020年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家人和律师陪同下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金额为2234.3129万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万元;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万元;近27年来申诉合理支出100万元。张玉环还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消除负面影响。
2020年10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向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2022年2月14日,张玉环与认识了一年的现任妻子登记领证结婚。
参看
- 冤獄
- 呼格吉勒图案
- 佘祥林案
- 聂树斌案
- 江国庆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严打行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