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72年制定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是指對全人類有重要文化或自然價值的遺產項目。挪威在1977年5月12日批准該項公約,使該國的歷史遺跡及自然景物具有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資格。截至2017年,挪威共有8個世界遺產,包括7處文化遺產和1處自然遺產。其中斯特魯維測地弧作為多國共同遺跡與其他9個國家共同擁有。
挪威的首2個入選的遺址為奧爾內斯木構教堂和布呂根,均於1979年舉行的第三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入選,最近入選的是2015年的留坎-诺托登工业遗址。除已入選的遺產外,挪威還有5處遺產列入預備名單,其中3個提名為多國共同遺跡。
__TOC__
世界遺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10項標準收錄世界遺產,入選的每個世界遺產必須符合至少1項標準,其中第一項()至六()項為文化遺產;第七項()至第十項()則為自然遺產;同時符合文化及自然遺產標準的為複合遺產。順序按入選年份排列。
預備名單
除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之外,會員國可以持有一份她們可能會提名的預備名單。《世界遺產名錄》的提名只限於之前出現在預備名單上的遺產。截至2019年,挪威的預備名單上共有5項遺產。
註腳
;注譯
;參考來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