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廷(),號樹宇,陕西鳳翔府岐山縣民籍。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进士,禮部觀政,授大理寺左評事,四十八年升大理寺寺正,天啓元年四月赴四川主考,二年升怀庆府知府,本年調河南府知府,四年升山东兖东道副使,改四川川南道副使,七年三月升湖廣右參政。崇祯元年(1628年)丁憂。崇禎元年八月,河南道御史李嵩疏糺湖广参政梁建廷贪残驿骚等状,旨令廷建削藉问罪。
任大理寺寺正时,平断冤狱,廉明仁恕。后出守河南,为官廉明,曾请旨赐程、邵二贤的后裔为博士。致仕归里后,曾做《重修周公庙记》,载于岐山旧志。
家族
曾祖梁柯,納粟。祖父梁朝儀。父梁渭,貢士。
引用
參考文獻
*《明史》
*《陕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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