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加了一个省级行政区(海南省),有5个地区改为地级市,3个县级市单独升格为地级市,撤销了1个副省级行政区、1个地区,新设了2个地区、5个地级市,1个地区驻地迁移并更名。在县级行政区划方面,有2个县级市、2个县改为市辖区,2个县改为自治县,1个市辖区、46个县改为县级市,2个市辖区更名。除此以外,还撤销了6个市辖区、4个县、4个县级市,新设了15个市辖区、4个县、1个县级市,13个县与自治县隶属变更(其中有12个为加入新设的地区、地级市),2个县的驻地迁移。

列表中,行政单位名称后的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其他地级行政区划调整
地级市的增设与调整
按省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地区的增设
其他县级行政区划调整
只列出县级行政区划的增设、撤销、更名、行政隶属变更、驻地迁移与其他国家主管部门批复的行政区划调整。
市辖区的增设、更名与调整
县级市的增设
其他县级行政区划行政隶属变更
县级行政区划间辖区调整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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