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加了两个省级行政区(重庆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有7个地区改为地级市,1个地区更名,撤销了1个地区和2个地级市,新设了1个地区。在县级行政区划方面,有3个县改为市辖区,3个县和1个自治县改为县级市,2个市辖区改为县,3个县级市改为市辖区,3个县级市各分设为1个市辖区和1个县。除此以外,还撤销了19个市辖区、2个县和2个县级市,新设了22个市辖区、1个县和1个县级市,1个县更名,3个县和1个县级市隶属变更,1个县和1个市辖区人民政府迁移。
列表中,行政单位名称后的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县级行政区划行政隶属变更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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